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获国家出资
企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7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21年8月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贵阳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国家出资企业贵阳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批复》(筑产控复〔2021〕58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筹集项目建设资金,扩大产能规模,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意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8亿元(含1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
二、请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并在发行工作完成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我集团备案。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