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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爱北疆 助业自强
   自治区残疾人就业“问”与“答”
 
  目前全区残疾人整体就业状况如何?
 
  残疾人是一个就业特殊困难群体,需要全社会关心关爱。残疾人实现就业既能让他们实现人生价值、融入社会,也对维护社会稳定、体现公平正义、保障残疾人劳动权益有重要且积极的作用。自治区有就业年龄段的持证残疾人37.2万人,已就业19万人。近年来,自治区在完善政策、加强培训、强化就业服务、推动机构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残疾人就业工作得到了一定发展,残疾人就业率由“十二五”末期的43.3%上升到现在的50%。每年对1万名城乡残疾人开展技能培训,新增就业每年约8000名。在全区建设辅助性就业机构103个,帮助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实现辅助性就业。残疾人整体就业率不高,且大多从事一些简单农牧业生产、政府公益性岗位、灵活就业、个体就业等,就业收入不足,社会各界帮助残疾人就业合力还没有完全形成,舆论氛围还有待进一步营造。
 
  政府在促进残疾人就业方面有哪些扶持政策?
 
  近年来,各级政府对残疾人就业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加大推动力度,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政策框架体系。国家和自治区在各类促进特殊困难群体就业中,都将残疾人作为重点人群,给予特殊关照。同时,出台了一系列专门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制度规定。从国家层面来说,先后出台了《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中央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中国残联等5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的通知》《中国残联等15部门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自治区层面均相应配套出台了相关文件。在政策层面,一是国家对达到条件的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实行增值税退税政策;二是国家设立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要求各类用人单位履行安置残疾人责任,按不少于1.5%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安置残疾人达不到比例的,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府通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来专项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三是对于安置残疾人就业超过1.5%比例的,政府还对用人单位进行奖励;四是政府对残疾人技能培训、就业创业、缴纳社会保险等进行专项补贴。
 
  下一步自治区将会采取哪些措施促进残疾人就业?
 
  第一,实施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今年国家出台了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计划,自治区将制定出台配套方案,在方案中将开展十项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大力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引领带动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对就业困难残疾人和农村牧区残疾人开展就业帮扶,帮助残疾大学生就业,促进盲人按摩行业发展,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二,加强残疾人就业政策落实。目前,各项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措施已经初步形成体系,但有些政策在落实方面还有待提升。下一步,要在狠抓政策落实上下功夫,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推动各类用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安排残疾人就业,提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率。落实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的奖励政策,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安置残疾人就业。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各类优惠政策,帮助残疾人走出家门、实现就业。
 
  第三,加强残疾人就业宣传。今年是国家确定的残疾人就业宣传年,自治区残联将大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就业援助月、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对残疾人就业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社会责任、残疾人就业能力和潜力、残疾人通过自身努力实现就业的先进典型,宣传残疾人就业服务流程、需求反馈渠道和信息获取方式。加大对在残疾人就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及宣传力度。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热点问答
 
  什么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达到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的范围有哪些?
 
  答:凡是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用人单位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期限吗?
 
  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按年申报缴纳。用人单位应于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填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用人单位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如何计算的?
 
  答:按照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2022年,用人单位如何进行残疾人就业状况认定?
 
  答:2022年用人单位应于3月1日至9月30日按规定如实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市)残联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由该机构进行审核。
 
  用人单位可以享受哪些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
 
  答:按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
 
  (1)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即含2020年在内的3个年度缴费申报期内,自治区在职职工人数小于等于30人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2)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比例大于等于1%且小于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保金;小于1%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保金即可。
 
  (3)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可以申请减免或缓缴残保金。具体办法由自治区财政部门另行规定。用人单位申请减免残保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年残保金应缴额,申请缓缴保障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重点就业帮扶行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自治区重点采取以下行动:
 
  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
 
  今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资委和自治区残联联合印发《关于转发<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要求到2025年,安排残疾人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省级、地市级编制50人(含)以上的党政机关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县级及以上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15%以上的残疾人。
 
  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
 
  第32次全国助残日期间,全区依托线上线下(32.710,1.31,4.17%)平台搭建残疾人招聘专场77次,发放宣传材料20407份,动员525家社会用人单位为残疾人开发就业岗位4146个,组织161名未就业残疾人大学毕业生、多名就业困难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残疾人脱贫户等有就业意愿且有就业能力的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参加招聘活动,391名残疾人与招聘企业初步达成就业意向,490名残疾人收到面试邀请,168名残疾人与用人单位达成用工协议。
 
  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行动
 
  2022年6月,自治区残联转发《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项目推广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级各类专门协会要把助残就业项目推广作为协会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自治区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智力残疾人及其亲友协会、精神残疾人协会正在制定残疾人就业支持项目方案。
 
  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
 
  自治区高校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联合转发了《关于举办面向2022年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网络招聘活动的通知》,与自治区工商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区民营企业助力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活动的通知》,开展了大学生就业线上线下招聘会,采取“周督导、月通报、季分析”办法,持续推进高校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截至目前,全区681名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的“一人一策”就业服务率100%,就业率47.85%,就业率在全国排名居中。
 
  盲人按摩就业促进行动
 
  自治区现有盲人医疗按摩店133家,盲人保健按摩店450家,从业人员1355人,其中42人在公立医疗机构从事相关工作。“十四五”期间,将建设内蒙古自治区盲人按摩医院,同时,计划在全区打造50家盲人医疗按摩品牌店和100家盲人保健按摩品牌店,以点盖面,促进盲人按摩行业发展。